索 引 号:1000016948/2017- 发布时间:2017-06-0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政务信息化办公室 文  号: 主 题 词:
名  称:榆林市盐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榆林市盐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盐资源开发、盐业生产和盐业市场管理的法律和政策,结合本市盐行业实际,提出或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办法。
  
(二)按照国家计划,组织全市盐业生产、分配、调拨运输和销售,保证盐产品的市场供应;组织编制全市盐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三)依照国家的盐业法规,监督本市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执行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负责管理本市食盐专营工作,受理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许可申请;负责本市碘盐加工和市场供应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市食盐安全工作,对本市食盐生产企业定期进行产品质量检测,对全市各级食盐批发企业库存盐品进行经常性抽检。
  
(五)负责协调全市盐资源开发项目的论证和报批工作。
  
(六)负责全市食盐储备工作,建设储备项目,落实储备指标,制定实施储备盐管理制度,确保全市食盐供应稳定。
  
(七)指导全市各级盐业管理部门搞好盐政管理工作,规范盐业经销单位的经营行为。
  
(八)依照国家盐业法规和政策,加强对盐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制止滥采乱挖,取缔非法生产,促进科学利用。
  
(九)负责全市的盐政执法工作,规范盐业生产、运输和销售管理,依法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制止非法盐品流入市场;协调跨区域的盐政稽查工作,维护盐业市场经营秩序。
  
(十)负责指导全市盐行业的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搞好行业统计信息、人才需求预测、职工技能培训工作。
  
(十一)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及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

 根据上述职能,市盐务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政秘科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人事、接待、信访、党风廉政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二)盐政管理科
     负责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盐业管理法规、政策,拟定全市盐业管理政策和办法;受理全市盐业行政复议案件和盐业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受理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许可申请;负责实施市级盐产品质量检测工作;指导各县区盐业质检机构和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质检部门开展盐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盐业质检人员学习培训和资格认证;负责监管本市食盐生产企业多品种食盐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三)财务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食盐年度分配、调拨、销售指令性计划和食盐储备计划的管理以及宏观调控工作;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盐业系统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本机关财务、资产管理。
  (四)规划建设科
     负责协助全市盐资源开发项目的论证,开展盐化工业招商引资和盐化项目引进报批等工作;协助涉盐县区积极发展盐化工业,推进盐化工园区建设,开展盐化项目调研、储备;负责全市食盐储备管理工作,建设储备项目,完善储备设施,落实储备制度,完成储备任务。
  (五)宣传信息科
     负责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盐业法规政策;负责收集、整理机关政务信息、盐业发展资讯、盐资源开发和盐化工转化信息,为领导提供信息服务和决策依据;负责盐务系统信息化建设。
  (六)、人员编制
     市盐务管理局事业编制1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副县级)兼监察室主任1名;科长5名;副科长3名,正科级纪检监察员1名,公益性岗位37
 
(七)、下属机构
  
榆林市盐政执法稽查支队属2014新组建的事业单位,编制10名,现在编人员4名。

三、部门预算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2017年预算收入总计58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拨款286.0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拨款300万元(食品安全监管及盐政稽查办案项目200万元、资源开发经费100万元)。
  
(二)支出情况:2017年预算支出总计58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05万元(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286.05 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3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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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主要根据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实有人数进行测算填报。日常工作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286.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2.0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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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根据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和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按项目实施轻重缓急排序编制。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300万元(含化验设备及办案电子设备采购68万元),食盐安全监管及盐政稽查办案支出和资源开发支出。

(三)本年收入构成情况,与上年对比变化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86.05万元,较上年增加183.32万元,原因是盐业体制改革盐政稽查经费和盐资源开发经费增加。

(四)本年支出构成情况,与上年对比变化情况说明

1)本年度基本支出286.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7.0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3.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5.82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增加43.15万元,原因是有一名退休老干部病逝,其丧葬费及抚恤金增加,另有新任领导和一名军转干部的补发工资及补发车补。

2)本年度项目支出300万元,较上年增加116.2万元,因盐业体制的改革,我部门需加大对食盐市场的监管及榆林盐资源开发宣传所以稽查费用及宣传费用增加。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日常公用经费24万元,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其中:办公费5.8万元、差费2.5万元、水电费、4.1万元、取暖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23万元、其他交通费、1.73万元、劳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2.94万元。

五、 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6年因公出国费0元,会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17年预算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上级部门来榆林培训盐业改制新法规及平时加班时的工作餐费)公务用车运营费4万元,因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减少不合理开支,所以我局三公经费同上年基本持平。

六、公务用车购置数说明及车辆费用支出明细
    2015
3月前我单位有两台车辆分别是:桑塔纳陕K10665和帕萨特陕K0087W。其中桑塔纳陕K10665因车辆使用年限到期,20153月我局向榆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报废申请,20154月以后我单位只有一台应急车辆。2016年车辆费用支出合计:4万元其中:燃油费1.2万元维修费1万元 保险及过路过桥费:0.49万元 机关事务管理局租用盐政稽查车辆费用:1.31万元。(备注:20157月份车改之前我局借用各县稽查专用车辆检查食盐市场)2017年我单位预算车辆费用4万元。

七、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盐品化验仪器设备35万元(确保食盐安全)办公电脑购置及其他电子设备(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33万元(因单位人员新增)。

八、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专用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九、2017年部门预算构成

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由市本局及下属单位盐政执法稽查支队两个单位构成。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盐业行业管理经费:盐行业市场监管和盐政执法稽查经费。

4、资源开发经费:用于盐资源开发、宣传

 

附件:榆林市盐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