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在榆就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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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 
            
             港澳台居民在榆就业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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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部门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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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电话  | 
            
             0912-8787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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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电话  | 
            
             0912-8187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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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窗口  | 
            
             10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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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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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类型  | 
            
             承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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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时限  | 
            
             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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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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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  | 
            
             星期一 至 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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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开发区建业大道与沙河路十字东南角财富中心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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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类型  | 
            
             行政审批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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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程序  | 
            
             1、收件 2、受理 3、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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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条件  | 
            
             台港澳人员的就业许可由聘雇或接受被派遣人员的我市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依法登记的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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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材料  | 
            
             一、台港澳人员申请办理就业证程序及需提供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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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依据  | 
            
             《台湾香港澳门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26号令),《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第94项: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机关为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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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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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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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网上申报  | 
            
             否  |